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的执法检查报告

2017/7/6 14:34:10 本站原创 佚名 【字体:

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贯彻

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

2017年6月22日在眉山市东坡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

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

主任、各位副主任、各位委员:

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安排,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,对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(以下简称《人民警察法》)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。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基层派出所建设情况,集中视察了警营文化中心、区康复(救助)中心、情报指挥中心、特警大队等地,分别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贯彻实施《人民警察法》工作情况的汇报。先后召开3次座谈会,广泛听取了基层干部和群众代表对人民警察工作的意见建议。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:

一、贯彻实施《人民警察法》的基本情况

(一)着力强化贯彻执行《人民警察法》的综合保障。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公安工作,对公安机关队伍建设、基础设施建设、警务保障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。一是强化警力保障。保持警力适度增长,着力提升警力万人比。五年来,招录、调入民警83 人,分配转业士官88人,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模式招录辅警205人,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警力不足的问题。二是强化经费保障。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从2012年的2.6万元/人增加到2017年的3.7万元/人,近五年来安排专项经费1.32亿元用于公安专项工作。区财政安排配套3391万元完成公安分局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及永寿、万胜等派出所建设,先后投入970余万元用于改善公安机关办公条件。三是强化待遇保障。着力解决警察职级待遇偏低问题,2015年乡镇派出所统一升格为副科级机构,同年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首轮晋升。落实民警医疗、保险、年休假、体检、伤残抚恤等职业保障制度,着力解决民警子女入学、两地分居等实际困难。

(二)不断提升贯彻执行《人民警察法》的整体意识。把《人民警察法》及相关法规纳入公安民警教育培训内容,组织开展常态化学习、培训、考试。强化宣传引导,通过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门户网站等媒介,以及设立警务公开栏、散发宣传资料、开展“法律七进”、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,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宣传《人民警察法》及公安工作成效、民警先进事迹等,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贯彻实施《人民警察法》的了解支持。

(三)认真贯彻执行《人民警察法》赋予的职权职责。一是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。面对各类工程项目进场、农民工聚集讨薪、非法集资等涉稳问题频发的新形势,2013年以来,公安机关排查化解各类涉稳矛盾纠纷860余起,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(苗头)事件430余起。打击和治理网络有组织造谣、传播虚假信息、恶意诽谤等违法犯罪活动,查处违法犯罪人员42人。二是保持打击刑事犯罪高压态势。全力侦破大案要案,先后破获“6.11”商业街抢劫杀人案、“6.28”高灯街持枪聚众斗殴案等社会关注度高、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。全力围剿涉毒犯罪,五年来破获毒品刑事案件370起,抓获犯罪嫌疑人383人,缴获各类毒品62.2公斤。全力打击经济犯罪,破获经济类案件220余起,打击处理160余人,为国家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.15亿元。三是强化公安行政服务管理。加强公安窗口服务,搭建警民沟通平台、矛盾化解平台、服务直通平台,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。加强道路交通管理。自2013年以来先后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4900余起,醉驾追刑3起,无证驾驶88起,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820余处。

(四)坚决打牢贯彻执行《人民警察法》的坚实根基。依据《人民警察法》规定的义务要求,把宗旨教育、法治教育、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。依据《人民警察法》规定的纪律要求,强化从严治警,正风肃纪。2013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4件14人,起到了有效的警示作用。依据《人民警察法》规定的执法监督要求,强化法治警务建设,推进执法规范化。依据《人民警察法》规定的从优待警要求,落实民警定期体检制度,因公受伤、生病住院慰问制度,建立民警(职工)就医绿色通道。

二、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

执法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,主要有:

(一)宣传力度需进一步深化。对《人民警察法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度和广度还不够,如对《人民警察法》作出的盘问检查权,因侦查犯罪需要可优先使用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、通讯工具、场地和建筑物等规定广大群众的知晓率不高,妨碍干警执法的情况时有发生。

(二)警务力量需进一步增配。按照公安部关于人口与警力万分之十五的比例要求,我区仅达到万分之六左右,也远低于全国万分之十二的平均水平。我区地处市政中心,刑事和治安案件发案率高,中心城区警力配备与维护治安的需要不相匹配。部分乡镇警力配备甚至更低,基层干警年龄老化问题较为突出。随着社会发展,对公安民警的专业要求越来越强,分工也越来越细。多数民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,维护治安和案件侦破的时间、精力、人力存在严重不足。区公安分局现有辅警202人,警辅比例1:0.38,低于彭山区的1:0.6,丹棱县的1:0.8,仁寿县的1:0.9。面对维稳处突、打击犯罪、巡逻防控、服务群众、治安管控、基层警务等繁杂工作,全区警力捉襟见肘,导致见警率不高,有的案件侦破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期望。

(三)阵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。公安派出所、警务室阵地建设较为薄弱。其中,尚义、崇礼派出所房屋老化、设施陈旧,紫竹、开发区派出所及大部分城区警务室采取租用方式,无固定业务用房,不利于管理。警务室不足,布局不合理,存在几个社区才设置1个警务室的情况。中心城区社区因征地拆迁区划调整,需加强警务室业务用房保障。

(四)执法规范化水平还有差距。一些民警在执行《人民警察法》中还存在群众意识淡薄、法治观念不强、执法或办案不规范等问题,业务水平、执法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。

三、对进一步落实好《人民警察法》的几点建议

(一)加大宣传力度,营造良好的工作执法环境。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,特别是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,进一步加强媒体发声,强化信息公开,深化警务文化建设,使人民群众加深对警察职责、任务和执法程序的了解,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更多的知道人民警察做出的成绩和奉献,了解理解人民警察,进而积极主动支持、配合、协助人民警察开展工作。

(二)加大支持力度,全力保障公安各项建设。区政府要全力支持,进一步加大辅警招录力度,争取警辅比例逐步与周边区县持平。加强对招录学历、工作经历的要求,把好入口关,提高整体素质。将尚义、崇礼、紫竹、开发区、城南等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纳入全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。根据下一步城区社区规划,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,科学合理布局,调整增设警务室,加强警务室业务用房保障。根据工作需要,建设涉案财物扣押中心。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,及时注销淘汰下来的警务装备,并予以更新,解决警务车辆等警务装备老化、办案车辆得不到保障等问题。

(三)坚持问题导向,严打整治突出治安问题。保持高压态势,严密防范、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,严厉打击黑恶势力、“两抢一盗”等各类违法行为,及时排查化解辖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,避免事态扩大。持续打击涉毒违法犯罪,坚决防止“黄赌毒”在东坡区泛滥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、食药品领域犯罪,切实保障餐桌安全、用药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。在依法处置非法上访、医闹、传播谣言等事件中,勇于担当、敢于破难、善于处置,用足用好法律手段维护稳定。

(四)加强立体防控,提升社会治安管控水平。坚持群防群治,建立多方参与、协调联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格局。加大对重点部位、场所和治安状况复杂区域重点整治的频次,加大巡逻密度,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。继续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,全面落实人防、物防、技防措施,加强全社会监控系统的资源整合和信息收集,不断提高防范能力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应用互联网新技术,解决摩托车、电瓶车被盗案件高发、打击破案难度大、群众反映强烈等突出问题,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。

(五)狠抓队伍建设,提升警队综合素质能力。进一步加强干警队伍教育培训,提升民警政治素养、业务素养、法制素养、作风素养,着力打造“对党忠诚、服务人民、执法公正、纪律严明”的公安队伍。增强干警队伍归属感、荣誉感。要加强警风警貌监督,特别是要加强对街面巡逻警务人员和辅警的教育培训,规范着装和言行,避免影响公安干警整体形象。规范执法行为,按要求使用执法记录仪,进行自我保护,实施自我监督。

以上报告,请予审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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